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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提出!诸暨将创建“枫桥式”供电所建设地方标准

来源: 浙江新闻客户端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1-30      点击量:

      11月27日下午,全省首届新时代“枫桥经验”与企业社会责任研讨会在诸暨市举行。本次研讨会由浙江省企业社会责任促进会、浙江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联合主办,诸暨市供电局承办。研讨会上,国网诸暨市供电公司首次提出将创建“枫桥式”供电所、建设“枫桥式”供电所地方标准等。
      “作为浙江省企业社会责任标杆企业,我们始终以‘人民电业为人民、矛盾化解在基层、专业服务到家门’的实际行动,将‘枫桥经验’的核心内涵与国家电网的企业宗旨、行业特征以及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有机融合起来。”在研讨会上,国网诸暨市供电公司主要负责人表示。
      近年来,国网诸暨市供电公司不断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与企业社会责任的融合应用,建立了以客户为中心的新型供电服务体系,组建了“1+X”暖心志愿服务联盟,与诸暨市爱之光志愿者服务社联合开展的“厕所革命”志愿服务项目,已累计为329户农村60岁以上低保空巢老人改造卫生间。在企业参与社会治理方面,联合诸暨市公安局成立了“特高压警务室”和电力警务室,成立了电力行政执法中心,保障电网的安全运行。同时与诸暨市司法局联合成立了电力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合理化解各类涉电矛盾等。今年以来,国网诸暨市供电公司与西北政法大学合作开展的课题研究成果《企业“枫桥经验”研究》一书正式出版,为构建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提供了理论和实践的样本。
      研讨会上,国网诸暨市供电公司发布了《践行枫桥经验、履行社会责任工作报告》,提出将进一步加强“电力老娘舅”队伍建设,开展“枫桥式”供电所创建,并申报“枫桥式”供电所地方标准,推广“枫桥式”供电服务模式,探索建立企业全员社会责任制度等。同时,通过加强与政府单位、社会组织、知名高校等的多方协作,进一步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在企业治理中的深化应用。
      对此,浙江省经信厅原副巡视员李丹认为,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群众工作方法与电力企业的核心业务相结合,是不断提升企业社会责任的必然要求。浙江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委员丁光飞也认为,探索企业内部治理与企业社会责任相结合,是供电企业追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的举措,是企业社会价值的回归,更符合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对“精神共富”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