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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师风成评价教师第一标准!高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将开始

来源: 中国网新闻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2-08      点击量:

      教育部近日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部署“十四五”新发展阶段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启动新一轮审核评估。

      《方案》明确,经国家正式批准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高校均应参加审核评估,其中新建普通本科高校应先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原则上获得“通过”结论5年后方可参加本轮审核评估。

      审核评估每5年一个周期,程序包括评估申请、学校自评、专家评审、反馈结论、限期整改、督导复查。本轮审核评估时间为2021—2025年,分为两大类,高校可自主选择。

      第一类审核评估针对具有世界一流办学目标、一流师资队伍和育人平台,培养一流拔尖创新人才,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普通本科高校。重点考察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所必备的质量保障能力及本科教育教学综合改革举措与成效。

      第二类审核评估针对高校的办学定位和历史不同分为三种,重点考察高校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定位、资源条件、培养过程、学生发展、教学成效等。具体包括:适用于已参加过上轮审核评估,重点以学术型人才培养为主要方向的普通本科高校;适用于已参加过上轮审核评估,重点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要方向的普通本科高校;适用于已通过合格评估5年以上,首次参加审核评估、本科办学历史较短的地方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

      根据《方案》,评估指标体系将突出本科教育教学关键点,设置思想政治教育、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生师比、生均课程门数、优势特色专业、学位论文(毕业设计)指导、学生管理与服务、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毕业生发展、用人单位满意度等审核重点。

      《方案》要求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的第一标准,落实师德考核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增设教师、学生出现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等负面问题能否及时发现和妥当处置情况,教材选用工作出现负面问题的处理情况等“负面清单”,加强对思政教育成效的审核评估。监督高校办学“红线”问题。

      教育部教育督导局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教育部将开展全国统一试点,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选取1—2所高校委托教育部评估中心指导开展第二类审核评估试点,优化新一轮审核评估操作流程,为新一轮审核评估正式推开奠定基础。

      在国家统一评估体系下,建立全国统一、开放共享的专家库,分层分类开展专家培训,建立专家进退动态调整机制。健全科学有效的部省两级协同管理机制,积极构建“管办评”分离、多方参与的评估模式。

      评估工作将广泛接受学校、教师、学生和社会的监督,确保公平公正。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参评学校、评估专家和评估组织工作的规范性、公正性进行监督,受理举报和申诉,提出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