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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与技术壁垒通报(2017年第11期)

来源: 科技科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2-26      点击量:

技术性贸易措施最新动态

食品农产品

  新加坡发布婴儿配方食品法规修订案

  马拉维发布婴幼儿高蛋白谷物食品规范草案

  印度发布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标准》修正案

  韩国发布保健功能食品标准规范

装备制造

  美国发布旋翼飞机认证标准草案

  中国发布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化矿金属

  印度发布抗生素残留法规修订案

  欧盟发布护肤品中邻苯基苯酚最大浓度修订草案

  乌干达发布农具标准草案

  阿拉伯发布照明产品能效技术法规草案

纺织服装

  以色列发布儿童首饰安全要求标准草案

新兴产业

  博茨瓦纳发布音(视)频和类似电子设备安全标准草案

  加拿大修订磁性儿童玩具法规

焦点关注

  湖南有了首批国家级出口工业品示范区

“一带一路”国家技术性贸易措施简介

  以色列

知识园地

  TBT协定的宗旨与原则

 

技术性贸易措施最新动态

新加坡发布婴儿配方食品法规修订案

2017113日,新加坡发布G/TBT/N/SGP/40号通报,发布婴儿配方食品法规修订草案。负责机构为新加坡农食兽医管理局。草案规定标签须包含确保消费者理解的声明,使用“母乳最适合婴幼儿”、“应根据医生或保健医生的建议使用婴儿配方食品”等字样;禁止使用健康声明;婴儿配方食品的标签和广告不得包含将婴儿配方食品与母乳比较的声明,比如孕妇、哺乳期妇女、婴幼儿或护理人员的图片或图形;不得理想化婴儿配方食品用途,比如暗示婴儿健康、快乐、幸福或活力的图片和文字;禁止和限制在婴儿配方食品标签和广告上使用营养声明。草案留有60天的评议期。

马拉维发布婴幼儿高蛋白谷物食品规范草案

20171115日,马拉维发布G/TBT/N/MWI/16号通报,发布婴幼儿高蛋白谷物食品规范草案。负责机构为马拉维标准局。草案规定了婴幼儿高蛋白谷物食品质量要求、标签、取样和测试方法。草案留有60天的评议期。

印度发布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标准》修正案

20171122日,印度食品安全标准局发布《食品安全标准》修正案(强化食品)。本修订法规主要包括总则(定义和术语等)、通用规定(质量要求、包装和标签等)、附录(铁元素食用范围、限量要求等)等三章内容。新规定在官方公报正式公布后生效。

韩国发布保健功能食品标准规范

20171130日,韩国食药部发布通知,修订保健功能食品标准规范,修订内容主要包括:(1)将当归提取物、槐果提取物列为功能性食品原料;(2)制定新增添加功能性原料检测方法;(3)制定保健功能食品中肉桂酸等四种成分检测方法。

美国发布旋翼飞机认证标准草案

20171113日,美国发布G/TBT/N/USA/1316号通报,发布旋翼飞机认证标准草案。负责机构为联邦航空管理局。草案适用于普通和运输类直升机。草案豁免了目前旋翼飞机认证所需的某些特殊条件,简化了认证程序和环节。评议截止日期为2018130日。

中国发布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20171128日,中国发布G/TBT/N/CHN/1244号通报,发布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标准草案。负责机构为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草案适用于总质量大于3500KgM1M2类及所有的M3N2N3类柴油车,规定了上述车辆在第六阶段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草案留有60天的评议期。

印度发布抗生素残留法规修订案

20171115日,印度食品安全标准局发布抗生素及药理学活性物质残留修订法规,内容包括:(1)规定人和动物共用抗生素在动物源食品中的残留限量;(2)规定动物专用抗生素在动物源食品中的残留限量;(3)规定其他兽药在动物源食品中的残留限量。

欧盟发布护肤品中邻苯基苯酚最大浓度修订草案

20171122日,欧盟发布G/TBT/N/EU/527号通报,公布护肤品中邻苯基苯酚的最大浓度修订草案。负责机构为欧盟委员会。草案将护肤品中的邻苯基苯酚的最大浓度由目前的0.2%调整为0.15%。草案留有60天的评议期。

乌干达发布农具标准草案

20171128日,乌干达连续发布G/TBT/N/UGA/789790791792四项通报,分别公布砍刀、锹铁、锄头和镰刀标准草案。负责机构均为乌干达国家标准局。草案分别规定了直片、弯片和双刃刀片砍刀的质量要求、必要尺寸、工艺和测试方法以及取样标准;锹铁的材料、结构、尺寸、光洁度要求和测试方法;锄头的质量要求;扁平和锯齿状刀片镰刀质量要求。通报均留有60天的评议期。阿拉伯发布照明产品能效技术法规草案

20171128日,沙特阿拉伯发布G/TBT/N/SAU/1028号通报,公布照明产品能效、功能和标签要求草案。负责机构为沙特标准计量和质量组织。草案适用于光通量在60流明以上的灯具、光通量在12000流明以上的白炽灯、光通量在12000流明以上的卤素灯、荧光灯、高压气体放电灯和LED灯。草案规定了上述产品的能效、功能、标志信息、能效标签和有害物质。草案留有60天的评议期。   

以色列发布儿童首饰安全要求标准草案

20171121日,以色列发布G/TBT/N/ISR/976号通报,公布儿童首饰安全要求标准草案。负责机构为以色列WTO-TBT咨询点。草案将标准第1部分的要求声明为强制性要求,适用于12岁以下儿童的佩戴首饰,规定了安全要求和健康方面,采纳了ASTM F2923-14的要求和测试方法。草案留有60天的评议期。

博茨瓦纳发布音(视)频和类似电子设备安全标准草案

2017111日,博茨瓦纳发布G/TBT/N/BWA/76号通报,发布音(视)频和类似电子设备安全标准草案。负责机构为投资、贸易与工业部。草案适用于音频、视频及相关信号的电子设备以及配套使用的专用设备,仅涉及上述设备的安全方面。通报留有60天的评议期。

加拿大修订磁性儿童玩具法规

2017117日,加拿大发布G/TBT/N/CAN/535号通报,修订磁性儿童玩具法规。负责机构为卫生部。法规图解说明了小零件圆筒测试的方法,规定小零件测试使用的力不得超过4.45N,进入小零件圆筒的磁性玩具或部件的磁通量指数不得超过0.5T2mm2,明确了评估磁通量指数的方法。同时规定,磁性玩具或零部件须通过浸泡测试、磁体初始拉伸测试、跌落测试、扭矩测试、拉伸测试、磁体冲击测试、压缩测试以及磁体最终拉伸测试等一系列完整性测试。评议截止日期为2018117日。


焦点关注

湖南有了首批国家级出口工业品示范区

20171116日,醴陵“国家级出口日用陶瓷质量安全示范区”和“国家级出口电瓷质量安全示范区”两个“国字号”出口工业品示范区正式授牌。这是全国第一个出口电瓷质量安全示范区、全国第二个出口日用陶瓷质量安全示范区,也是湖南省仅有的两个国家级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

   醴陵是我国陶瓷的主产区,约占全国日用陶瓷出口量的10%、电瓷出口量的65%。醴陵成功创建国家级出口日用陶瓷电瓷质量安全示范区,为湖南省传统特色工业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了一条有效途径,有助于深入挖掘湖南省特色产业潜力,开拓国内、国际市场。在示范区工作机制的良好运作下,20171-10月,醴陵市出口日用陶瓷1.83亿美元、电瓷0.38亿美元,预计全年出口可同比增长10%以上。

   针对示范区内企业行业特点和发展态势,质检部门主动作为,充分发挥技贸措施体系的引领作用,以质检和协会网站为基础建立信息平台,及时发布国内外标准、法规,国外通报和预警,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等信息,帮助企业及时了解国外技术贸易措施,指导企业按照进口国标准组织生产和贸易,增强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采信第三方机构检验结果,降低原产地证抽查比例。未来,质检部门将充分发挥醴陵出口示范区的引领带动作用,将先进管理理念向全行业推广,推动了行业质量及品牌效应的整体提升,加快引导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提升品牌效应和产品竞争力,推动湖南陶瓷产品更多更好地走出国门、走向世界。   

 

“一带一路”国家技术性贸易措施简介

以色列

   以色列标准局(SIIThe Standards Institution of Israel) 成立于1923年,是以色列的国家标准化机构,隶属于以色列工业、贸易和劳动部,承担标准制定、质量认证、标准信息服务、培训、产品检测等职责。SIIISO的创始成员国,一直代表以色列参与国际和区域标准化工作。

迄今为止SII已发布了3000多项标准,标准代号用“IS”表示。大部分标准是非强制性的。但是在涉及公共安全、公共卫生或环境的保护时,标准会被转化为强制性的。强制标准主要涉及家电、食品、饮料、烟草、纺织品、服装、玩具、鞋类和皮革制品等产品。强制性标准管辖的所有产品都必须符合标准要求才能进口、销售或使用。凡是出口到以色列的电子、电器产品都必须取得SII认证,因为以色列也是IEECEE-CB成员国,所以认可并接受其IECEE-CB成员国签发的CBIECEE体系下运作的一个国际体系测试)。

   以色列是我国在中东地区和“一带一路”沿线的重要合作伙伴,双边经贸关系紧密。目前我国已成为以色列第三大贸易伙伴,20171-9月,中以双边贸易额达97.1亿美元,同比增长13.9%。近五年来,以色列发布TBT通报372条,年度通报数量常年位居前10。通报措施集中在电工电子、机电仪器和灌溉设备等领域,由于以色列标准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其本国标准也常被采纳为国际标准。以色列商品准入门槛较高,企业在出口前务必了解以色列相关产品的标准要求,避免在出口时遇到障碍,造成损失。对于涉及电气安全标准的产品,提前获得CB检测认证和检测报告,以节省时间,降低成本,或尽量获得满足ISO/IEC指南25要求的国内实验室做出的检测报告。

知识园地

TBT协定的宗旨与原则

世贸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简称TBT协定,旨在确保各成员技术性贸易措施的正当目标与促进国际贸易的便利与自由化之间寻求一种平衡。一方面,TBT协定允许各成员为实现保障产品质量、保障国家安全、保护人类健康、动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及防止欺诈行为等合理目标,而制定和实施包括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等在内的各项技术性贸易措施。另一方面,TBT协定又要求这些措施在实现合理目标的同时,避免给国际贸易造成不必要的障碍或对国际贸易的变相限制。

为实现上述宗旨,TBT协定自始至终都贯穿着六大基本原则:非歧视原则、避免不必要的贸易障碍原则、协调一致原则、等效原则、相互认可原则和透明度原则。

1、非歧视原则

非歧视原则是TBT协定最重要的原则之一,它包括最惠国待遇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前者要求WTO成员不得在进口自不同成员的“同类”产品之间实行歧视性待遇,后者要求WTO成员不得在国内产品与进口的“同类”产品之间实行歧视性待遇。

2、避免不必要的贸易障碍原则

WTO的贸易自由化原则体现在TBT协定中,就是要求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的制定、采用和实施不得对国际贸易造成不必要的障碍。尽管“避免不必要的贸易障碍”原则对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一体适用,但其具体要求并不尽相同。

3、协调原则

WTO成员之间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的差异性,是这些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国际贸易的重要原因。为此,TBT协定特别强调各成员间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协调,并通过要求各成员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机构的工作、积极采用国际标准来达此目的。TBT协定要求各成员在制定本国的技术法规、标准时,以现行的或即将拟就的国际标准为基础,除非由于气候、地理因素或技术问题等原因,这些国际标准对达到其追求的合法目标无效或不适当。类似的规定也适用于合格评定程序。协调一致原则是TBT协定的重要支柱,并由它派生出等效原则和相互认可原则。

4、等效原则

根据TBT协定第2.7条的规定,即使各成员的技术法规之间有所不同,但只要确信其他成员的技术法规足以实现国内技术法规的目标,则各成员应积极考虑将其他成员的技术法规作为等效法规加以接受。

5、相互认可原则

由于各成员间合格评定程序的差异性可能导致出口商面临重复检验和认证,增加不必要的贸易成本,TBT协定规定了合格评定结果的相互认可原则,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合格评定程序对国际贸易的影响,促进国际贸易自由化。一是要求各成员保证在可能时接受其他成员的合格评定结果。二是鼓励各成员通过谈判,签定合格评定结果的相互认可协定。

6、透明度原则

TBT协定的透明度原则体现为各成员的一整套通报咨询义务,它要求各成员所有影响国际贸易活动的技术措施及其相关情况都必须及时公开,便于其他成员的政府、企业了解和熟悉。

1)通报咨询机构

TBT协定要求每个成员必须指定一个中央政府机构作为国家通报咨询点,负责向WTO通报TBT措施的新增内容或变动,并向其他成员提供相应的咨询服务,解答所有与TBT措施有关的合理质询。各成员通报机构及其联系方式明细表由WTO秘书处定期发布。根据秘书处201178日发布的G/TBT/ENQ/38号文件可以查阅最新的各成员TBT咨询点明细表。

2)通报内容

TBT协定的透明度义务涵盖面非常广泛。归纳来说,各成员TBT通报咨询点应做好下列四类文件的通报工作:

①该成员已采用或拟采用的任何技术法规、标准或合格评定程序;

 TBT协定的执行和管理情况,包括接受或退出附件3《关于制定、采用和实施标准的良好行为规范》的情况;

③参加TBT协定范围内双边和多边安排的情况;

④参加国际或区域性标准化机构和合格评定体系的情况。

3)通报程序

如果WTO成员拟议的技术措施不同于国际标准,或在该领域不存在相关国际标准,同时该措施可能对国际贸易造成重大影响,则各成员应将该措施通过WTO秘书处提前发布通报。收到通报后,秘书处应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将通报表格分发给所有WTO成员。对通报感兴趣的成员可从通报表格中列明的咨询点或其他负责机构获取法规全文。按照TBT协定的规定,通报成员应无歧视地给予其他成员以合理的时间提出书面评议意见。紧急措施通报的时间和程序相对简便,但仍应接受其他成员的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