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利用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
由于团体标准是基于市场需求制定的标准,在利益驱动下,行业协会可能会通过标准化行为影响市场公平竞争。
广义来说,行业协会的标准化活动指该行业协会组织制定的包括价格水平、认证规则、产品标准等一切规则的活动。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的主要形式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在行业协会内形成价格垄断协议,包括以标准化为名直接或间接统一价格;为避免价格战,干预协调成员间的产品定价,形成事实上的价格同盟。
例如,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多次组织具有竞争关系的会员单位制定《上海黄精饰品行业黄金、铂金饰品价格自律实施细则》,约定黄金、铂金饰品零售价格测算方式、测算公示和定价浮动幅度。执法人员经过比对,发现老凤祥银楼、老庙等五家金店操纵了黄金、铂金饰品价格,造成价格垄断,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通过标准化行为实施集体抵制,包括行业协会要求其会员拒绝销售商品或服务给其他主体,或拒绝购买其他主体的商品和服务;行业协会统一技术门槛,拒绝竞争者的加入,使其技术无法与之兼容而被排挤出市场。
例如,广州市番禺动漫行业协会组织52家成员企业签署《展会同盟协议》,建立强制其成员遵守的认证或授权规范,对未授权主体实施拒绝交易行为。要求所有企业统一承诺,仅参加该协会主导、主办或承办的广州展会,如需参加非协会举办的其他广州展会,需盖协会书面批示。这种行为抵制了广州范围内其他动漫展会,排除、限制了动漫游戏展会行业的自由竞争。
第三,通过标准化行为限制质量竞争,行业协会通过制定低水平的质量标准,保护低质量产品提供者,限制高质量产品提供者竞争的行为。从消费者角度看,某产品与该标准不一致,但其质量更优,然而消费者更容易接受标准化产品,造成劣币驱逐良币效应。从企业角度看,生产符合该行标准产品的企业,不愿意、甚至不敢提升产品质量。
第四,通过标准化实施的其他垄断行为,包括通过制定不合理的标准排除潜在竞争者、增加竞争者的成本。
因此,对团体标准和团体标准化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时,建议从以上方面实施甄别,避免就标准说标准,而应深入了解相关情况,调研有关企业,得出有价值的检查结论。(参考西南政法大学人工智能法律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教授叶明《行业协会与标准化建设》)
对团体标准监督检查的思考—影响市场公平竞争方面
来源: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标准化评估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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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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