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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与技术壁垒通报(2012年第11期)

来源: 科技科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1-22      点击量:

本 期 目 录


市场准入报导

日本发布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实施指南

台湾修订道路交通安全规则

欧洲发布新版物质标签指南

台湾废止16个食品卫生检验标准

挪威新增两种物质进入优先级物质清单

美国发布便携式婴儿摇篮新标准

欧盟新版限制使用有害物质指令正式实施

最新通报草案

欧盟通报花生中调环酸钙盐的最大残留限量修订草案

巴西通报混凝土块品质要求

捷克通报测量仪器计量和技术要求草案

南非通报农产品标准法案修订草案

土耳其通报食品法典修正案

墨西哥通报室外灯具能效规范草案

香港通报婴幼儿产品质量规范草案

瑞士通报建筑工程产品法律提案

出口产品质量通报

美国对中国产无绳电钻实施召回

美国、加拿大对中国产旅游帐篷实施召回

美国对中国产吸顶灯实施召回等

知识园地



市场准入报导

★  日本发布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实施指南

2012年11月23日,日本经济产业省就日本实施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发布了实施指南,该指南共48页,指南详细介绍了日本引入联合国GHS制度的详细情况、引入GHS制度的优势、及实施的具体措施等内容。

★  台湾修订道路交通安全规则

2012年11月20日,台湾发布道路交通安全修订规则,明确了汽车变更所有人所需提供的材料及所要办理的手续,规定了改造汽车引擎、底盘及对车身加漆所须符合的要求。修订规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  欧洲发布新版物质标签指南

2012年11月20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发布欧盟物质及混合物的分类、标签和包装法规新版指南,指南对原法规第3部分中有关健康危害的内容进行了修订,对具有皮肤腐蚀或刺激性、会造成眼睛刺激或损伤、具有生殖毒性和特定器官毒性的物质设立了浓度限值。

★  台湾废止16个食品卫生检验标准

     2012年11月19日,台湾正式废止16个食品卫生检验方法标准。这16种方法分别是食品中黄曲毒素检验法、食品中异物检查、食品中组织胺检验法、食品中亚硝酸盐检验法、食品中色素检验法、食品微生物生菌数、大肠杆菌群、病原性大肠杆菌、仙人掌杆菌、绿脓杆菌、粪便性链球菌的检验、食品中杀菌剂检验法、食品中防腐剂检验法、食品中人工甘味剂检验法及食品中残留农药多重残留分析法和杀草剂杀丹的检验方法。同时,取代老标准的新标准于同日生效。



★  挪威新增两种物质进入优先级物质清单

2012年11月15日,挪威气候和污染局增加两种物质进入优先级物质清单。这两种物质为磷酸三氯乙酯和硅氧烷D4,加入原因为这2种物质都呈现一定的生物蓄积性,可能对人体的生育能力造成伤害。挪威优先级物质清单中所列物质为对人体健康和环境有严重危害的物质,一旦加入清单,该物质将被禁止或限制使用和处理。

★  美国发布便携式婴儿摇篮新标准

2012年11月8日,美国材料与试验协会发布便携式婴儿摇篮消费者安全规范。规范对便携式婴儿摇篮进行了定义,要求便携式婴儿摇篮的手柄必须可自动锁定,或可移动到指定的手提位置,并新增了手柄锁定强度的动态冲击力测试方法。

★  欧盟新版限制使用有害物质指令正式实施

2013年1月2日,新修订的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指令(ROHS Recast Directive 2011/65/EU)将正式实施。此次更新的指令范围扩大到所有电子电气产品,规定电子电器产品中镉含量不得超过100mg/kg,铅、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联苯醚的含量不得超过1000mg/kg。 根据规定,电子电气设备必须符合指令要求,并具备相应的合格声明和技术文档,生产者才能在产品上加贴CE标识。


最新通报草案

★  欧盟通报花生中调环酸钙盐的最大残留限量修订草案

     2012年11月19日,欧洲食品安全局通报调环酸钙盐在花生中的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草案。由于研究表明调环酸钙盐能促进植物生长发育,促进果实成熟,增强植株的抗病害、抗寒冷和抗旱能力,并在自然条件下能分解为二氧化碳,因此,草案拟将花生中调环酸钙盐由现行的0.1mg/kg调至0.9mg/kg。



★  巴西通报混凝土块品质要求

2012年11月16日,巴西国家计量、标准及工业质量组织通报混凝土块品质要求草案。草案对混凝土块的尺寸进行了说明,详细规定了土块的取样要求和试验方法,并对混凝土块必须遵守的标志标识进行了相关规定。

★  捷克通报测量仪器计量和技术要求草案

2012年11月12日,捷克共和国工业贸易部通报测量仪器计量和技术要求草案。草案对法定测量仪器的运输罐标称容积和毛重进行了说明,修订了测法定测量仪器的计量要求和技术要求,还规定了特殊测量仪器的测试和鉴定方法。草案拟生效日期为2013年2月15日。

★  南非通报农产品标准法案修订草案

2012年11月7日,南非农林渔业部通报农产品标准法案中有关啤酒大麦部分的修订草案。草案对在南非共和国境内出售的啤酒大麦进行了等级划分,对每种等级所对应的质量标准进行了说明,草案还对其储存容器、包装和标志进行了要求,对取样程序、检验方法进行了规定,若违反相关法规,将会遭到相应的处罚措施。该草案评议截至日期为2013年1月31日。

★  土耳其通报食品法典修正案
     2012年11月7日,土耳其食品农业与畜牧业部通报修订食品法典有关肉制品的部分章节。新修订的法典规定了生肉、肉末及肉混合配制品的生产条件及制成品的最长保质期,还规定了肉制品的包装要求和销售方式。

★  墨西哥通报室外灯具能效规范草案

2012年11月6日,墨西哥能源部通报道路、高速公路和户外公共区域使用的LED灯具能效规范及测试方法草案。草案规定了用于户外的LED灯具的最低能耗标准及能耗的测试方法,能耗标准要求所有室外灯具的总光通量测量值不得低于产品标记上标准值的90%,功率因数不得小于0.9,总谐波失真不得超过20%,另外,用于道路照明的LED灯具显色指数不得低于67,用于户外照明的LED灯具显色指数不得低于70。草案只适用于螺口LED灯泡及工作电压不高于48V的灯具产品。草案拟于2013年5月5日起正式生效。

★  香港通报婴幼儿产品质量规范草案

2012年11月2日,香港通报婴幼儿产品质量规范草案。草案规定了婴幼儿一段、二段配方奶粉,婴幼儿用品,如奶瓶、奶嘴、抚慰奶嘴等,及婴幼儿食品的质量要求和标签规范。该草案评议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  瑞士通报建筑工程产品法律提案

     2012年10月29日,瑞士联邦建筑物和物流局通报建筑工程产品法律提案。提案对投放瑞士市场的建筑工程、一体化产品及配套元件等内容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明确了相关概念的定义,对相关性能进行了重要性申明,简化了建筑工程产品的评定程序,减少了企业的行政负担。该草案评议截止日期为通报之日起60日内。



出口产品质量通报

★  美国对中国产无绳电钻实施召回

2012年11月27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宣布对一种中国生产的无绳电钻实施自愿性召回。此次被召回的商品数量约为10.8万个。召回原因为,该无绳电钻的黑色触发开关易过热,可能引发火灾而导致使用者灼伤。

★  美国、加拿大对中国产旅游帐篷实施召回

2012年11月16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加拿大卫生部联合宣布对一种中国生产的旅行帐篷实施自愿性召回。此次被召回的商品数量约为25万套。召回原因为,婴幼儿易从充气垫上翻滚到床垫与帐篷之间的缝隙中间,有使儿童身体被困而引发窒息的危险。

★  美国对中国产吸顶灯实施召回

2012年11月15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宣布对一种中国生产的吸顶灯实施自愿性召回。此次被召回的商品数量约为8000盏,召回原因为,该吸顶灯引线质量不合格,容易引起保险丝爆炸,引发火灾。

★  美国对中国产发电机实施召回

2012年11月13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宣布对一种中国生产的便携式发电机实施自愿性召回。此次被召回的商品数量约为7700台,召回原因为,该发电机的滤油器易泄露燃油,有引发火灾的危险。

★  欧盟对中国产童车发出消费者警告

     2012年11月23日,欧盟非食品类快速预警系统对一种中国生产的童车发出消费者警告。本案的通报国为斯洛伐克。通报原因为该款童车边缘未做防护处理、其手刹线缆无法起到很好的制动作用、无使用手册,且说明书中未附有必要的安全警示,不符合欧盟的相关标准EN14765。目前,斯洛伐克主管部门已下令禁止销售该商品。

★  欧盟对中国产LED灯泡发出消费者警告

2012年11月16日,欧盟非食品类快速预警系统对一种中国生产的LED灯泡发出消费者警告。本案的通报国为芬兰。通报原因为,该灯泡中带电零部件与人体极易接触的金属部件间的距离不足,有致使用者触电的危险,不符合欧盟的低电压指令以及欧盟的相关标准EN60598。目前,芬兰主管部门已下令对该产品采取撤出市场和召回措施。

★  欧盟对中国产便携式燃气加热器发出消费者警告

2012年11月16日,欧盟非食品类快速预警系统对一种中国生产的便携式燃气加热器发出消费者警告。本案的通报国为丹麦。通报原因为该产品的带电零部件极易被人体触及,致使用者触电,不符合欧盟的燃气具指令、低电压指令以及欧盟EN449和EN60335标准,目前,丹麦主管部门已下令对该商品采取召回措施。

知识园地

★  GHS制度

     GHS是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lobally Harmonized System of Classification and Lablling of Chemical)的简称。GHS制度主要包括对化学品危害性的统一分类和对化学品危害信息的统一公示两部分内容。其中统一分类将化学品的危害大致分为物理危害、健康危害和环境危害3大类共28小项,而统一公示则采用标签和安全数据单两种方式公示化学品的危害信息。GHS制度涵盖了所有的危险化学品,但人类有意摄入的物质标签,如药品、食品添加剂、化妆品和食品中的杀虫剂残留等不在此列。

★  ROHS指令

ROHS指令全称为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指令(The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2003年1月通过。根据RHOS指令规定,自2006年7月1日起,所有投放欧盟市场的电子电气产品必须限制使用汞、铅、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六种有害物质。 ROHS指令涉及的产品范围相当广泛,几乎涵盖了所有电子、电器、医疗、通信、玩具、安防信息等产品,它不仅包括整机产品,而且包括生产整机所使用的零部件、原材料及包装件,关系到整个生产链。欧盟ROHS法规出台后,产生了强大的辐射效应, 美国、日本、韩国等国家也相继出台了类似法令。